业务名称:房屋漏水检测
房屋司法鉴定基本流程介绍
受理房屋安全鉴定的范围:已建成验收并正式交付使用的房屋;
(1)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房屋;
(2)公共场所5年未作安全鉴定的;
(3)由于行为人(含单位)任意拆改房屋主体结构,或明显加大房屋荷载,或附加建(构)筑物而影响结构构件、设备损坏的房屋;

(5)改变房屋用途,危及房屋安全的;
(6)发生自然灾害、火灾事故和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,危及房屋安全的,各鉴定单位应按所取得资质等级规定的受理范围进行受理。